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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卫生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立即暂停使用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的紧急通知》。卫生部通知说,青海、广西、浙江、黑龙江和山东等省、自治区陆续出现部分患者使用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后,出现胸闷、心悸、心慌、寒战、肾区疼痛、腹痛、腹泻、恶心、呕吐、过敏性休克、肝肾功能损害等临床症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防止不良反应事件的蔓延和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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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31日,山东蓬莱市发生4例患者因使用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而出现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情况。该4名患者静脉滴注标示为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涉及4个产品批号,分别为:06060901、06060902、06061201、06062301)后,不同程度出现了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冷、寒颤、胸闷、憋气、全身无力酸痛、发烧(39—42摄氏度)等症状,其中一例已出现高热和休克,4名患者目前均已脱离生命危险,病情稳定,接受观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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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弗”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再次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6月份,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挂牌,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更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开展……反应不可谓不迅速,措施不可谓不坚决。那么,“欣弗”事件为何还是不尴不尬地暴露了出来呢?药监部门当然可以抱怨行动时间尚短、效果尚未体现,公众舆论也当然可以质疑实际监管的乏力乃至虚设……那么,除此之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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